胸口上有顆直徑將近0.4公分的痣,趴在那邊已經二、三十年,本來想說跟它和平共處一輩子,畢竟他只是長的大了一點,表面不平了一點,看過的人也從來沒有嫌棄過什麼,而且一直沒有什麼大小跟顏色的變化。話說將近一個月前那顆痣還有周邊的皮膚覺得刺刺癢癢,這下子想起各大保健節目還有康健雜誌上醫生的提醒,如果痣有了什麼顏色、大小或者是感覺上的變化最好去看醫生。也是啦,為了避免得到什麼拖久了會不治的疾病,還是得找皮膚科看看。醫生左瞧右瞧了半天說,看來並不像是皮膚癌之類的問題,但是最一勞永逸的方法就是把它割掉,割掉後組織再做化驗就可以知道是否真的有問題。

   這個答案我可以接受,因為我本來就打算處理掉它,既然已經不安分的癢了起來那麼也就不能顧念這麼多年的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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