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什麼時候,台北市有了一個浪漫的夜晚。連續半小時的煙火,讓寂寞的城市多了一些些歡愉的驚嘆聲。煙火開始的時刻,我帶著MP3衝上頂樓;在那裡,我看見浪漫,屬於我一個人浪漫的時刻。不想寂靜無聲,我打開了MP3聽見現場的轉播補償自己想要加入他們的心情,雖然有點遙遠,但總算是參與其中。煙火令我驚嘆,太美了,頭一次體驗「忘我」的感覺。原來美學的感覺是真的~忘卻主客體。回到只剩下「我」的客廳,開始思考著這幾天一直揮不去的念頭。
 
        想找回廿歲時的自己,不是年輕也不是苗條,這些對於年過三十的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有些東西永遠找不回來;不用奢求,只要三十別像四十就好。前幾天和同學聊著電話,聊到了廿歲那充滿勇氣的自己;當時的我,喜歡上一個人,當時的他身邊已經有伴。同學告訴我這個消息時我曾站在通往學校大門的橋上大喊著:
『XXX,總有一天你會是我的!』不顧幾百雙眼睛的瞠目結舌,我一點都不在乎,我只知道說我想說的話,做我想做的事。儘管時光過去,曾經終於成為愛人的他也已經成為我記憶中的小小一點,然而我仍然不禁常常問自己『你當時怎麼敢?』會問這種話其實是傻氣的,因為老了、因為變成「俗辣」了才會問自己這樣的話。換成現在,別說幾百雙眼睛的眾目睽睽,連對著家裡的貓,恐怕都會把話硬吞回去;別說心裡默唸,大概是連念頭都不敢有。
 
        匣子中總有記憶的書籤,同學的電話讓我看到自己失去勇氣的一面;像卸了氣的皮球的我猛然覺得自己失落了一樣很重要的東西而不自知,自以為自己變得內斂,其實不過是為自己蓋上一堵自以為安全的牆,是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每遇到一次挫折就為自己砌上一塊磚,直到別人再也衝不破最後自己也出不去了為止?三十歲的我更懂得如何說話,為什麼不願意表達清楚的說出我想說的?三十歲的我比廿歲有更周全的思考,為什麼不能付諸行動去做自己想做的?如果自己變得更成熟,為何卻比十年前的自己還要退縮?人生的成熟是歲月的累積,而不是淘淘洗洗到成為另外一個人。成為另一個人,真的比較好嗎?我曾經以為是的,以為這樣的自己會變得不容易受傷,然而失去勇氣的自己,有什麼資格說自己變得成熟。內斂應該是一種堅強的態度,不應該是一種拒絕與不斷的對人試探,抗拒別人來維持自己的安全感並不會讓自己更好過一些。
 
        璨的煙火在下過雨的台北夜更顯得美麗,視覺的享受抵不過心底的悸動,第一次親眼看見煙火是在北海道,喜歡煙火不只是驚嘆它於他的美麗,也是因為它短暫卻璀璨的生命,某種角度,煙火與櫻花有著同樣的命運。我不是一個悲觀主義者,但是人生如果真的有過璀璨綻放的一刻,似乎生命的長度並不是真的那麼重要。然而真正讓自己人生綻放到極致的人其實是那麼的少,我們都曾期待自己過著與眾不同的人生,然而又害怕自己是別人眼中的異類,於是我們都過著最平凡的生活,過著如同一支香一般數著時間而過的人生;勇敢在人生中顯得多麼的不容易,但願我找得回廿歲那個充滿勇氣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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