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星期開始上健身房,因為從來沒有養成運動的習慣,我決定遵守國健署推薦的運動357原則(一週運動五天,一次持續30分鐘,並且心跳維持在最高心跳數的7成。最高心跳數是220-當下年齡),上週因為剛開始,在不知道自己體能狀態下,我還是用舊制333原則(每次至少運動三十分鐘,且每次運動後的心跳速率需達到每分鐘一百三十次以上)。
到了這週,我還是一週運動3天(目前也真的只擠得出3天),但已經可以在健身房待到一個小時。20分鐘的熱身、20分鐘的重訓再加上20分鐘的有氧類運動。
我有了小小的進步了,雖然和那些長年在運動的人比較真的是太微不足道,但我喜歡這個一直在進步的自己,每次都能看到自己一點點的改變,就算是44歲的我,也仍然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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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出門晃晃,搭上車後發現自己沒帶手機。
一瞬間有點心慌,總覺得好像忘了帶很重要的東西,但轉念一想......有那麼重要嗎?我帶了鑰匙、帶了錢、有信用卡,沒有手機有什麼好嚴重的。
突然想起自己出門旅行的行李,以前沒有手機,只要帶著薄薄的電話卡就好;沒有筆電,就暫時跟電腦分離幾天。那個時候整個行李又輕又簡單,出門當然不比在家,旅行在外有那麼一點點不便不是理所當然嗎?什麼時候我變得這麼貪心,想要在外如在家。出門帶手機也就罷了,認真想想筆電好像沒那麼必要。下次旅行我會認真反省行李的重量的。
沒有手機之前,每個人每天都有那麼一段「暫時失聯」的時刻,在搭車時、走路時、上廁所時......,那時候的自己有那麼焦慮嗎?姑且好好享受暫時失聯的自由吧,如果忘了帶手機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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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到了40幾歲,應該個性中的稜稜角角已經被磨圓,至少是外圓內方。長久以來我也覺得一個人應該是這樣,畢竟年過40仍然稜角外露,未免顯得幼稚了些。而且和自己同年齡層的人相處,要是一點都不修飾慢慢就會感受到某種程度的難以融入,就像是化裝舞會中只有你一個人素顏一般,既尷尬又失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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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都在忙著幫部落格搬家,一直都很想做這件事情,只是也一直都沒有好好的付諸行動。只能說這幾天下來近視可能又要增加了,努力了很多天也只把兩百多篇文章搬了大概一百四十篇,接著又想到以前在 live spaces寫部落格時有 live writer可以作離線編輯,這下子換到痞客幫要用什麼,還好有找到相對應的軟體。就是愛操心,就是愛把東西弄齊備才覺得安心;我想這也是勞碌命的一種吧!
我其實沒有不喜歡 live space的功能,畢竟我還使用著MSN,要瞭解朋友的動態也還是從微軟的相關網站比較方便。而且我也不是那種瘋狂需要網路崇拜客的小女生,痞客幫上很多的功能我連用都用不到。只是愈來愈受不了 live space的單調頁面,雖不喜歡花枝招展但至少要讓我幫部落格換衣服換得愉快。當然比起我開始寫部落格的時候,微軟已經對他的功能增加了許多,我到現在也都覺得只有 Live space的相片輪播功能才是我要的,所以應該不算是捨棄 Live space,只是多了一個地方讓我放文章,以後出國去玩的照片還是會上傳 live space,但是文章則會放在痞客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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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有個不太好的習慣,每到大約半年,就想要逃跑一回。說不上來為什麼,像個壓力鍋,我的極限是半年。逃跑,跑到國外去,一個覺得孤單但是又充滿安全感的地方。沒有人認識我,沒有人注意我,當個觀光客,當個自閉兒。幾天後,我會想要回家,享受回家的感覺,或許,我想要的感覺其實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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